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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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时间:2016-06-30 08:56:13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做好近期补缴欠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人员补缴欠费将于6月30日前全部结束,不再顺延。已打印《个人欠费补缴通知单》但未缴费的在7月1日以后不再收取,未缴清欠费的人员请抓紧时间补缴。
    二、因全市养老保险计算机系统维护和年度缴费基数转换,7月1日和7月4日我中心服务大厅不对外办公。
    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人员不允许再跨缴费年度补缴往年欠费,只允许向后顺延缴费。(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即为一个缴费年度)
 
 

                     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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