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2003年6月,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室和监察室等科室,现有劳动保障监察员5名。
主要职责:
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是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是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业务范围: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卢氏县境内用人单位的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办公电话:0398-7873849
办公地址:卢氏县县城西关原土产公司院内
电子邮箱:lsxldbzjcdd@163.com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时间:2016-06-10 1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