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做好我省公务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近日,省厅会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做好我省公务员聘任工作的通知》,重点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设置、组织实施、合同签订、聘任制公务员的登记与转任”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尤其是在“职位设置”方面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设置应围绕聘任机关在一定期限内需完成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规划等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在“组织实施”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公务员的登记和转任及转任的条件、程序和权限也作了明确规定。规定转任委任制公务员后,应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比照机关同等人员,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重新确定职务、职级,核定工资及各项保险福利待遇。
《通知》对我省党政机关进一步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以及完善机关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豫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