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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的福音:大病兜底 让您看病不再愁

时间:2018-05-16 15:59:39

    今年以来,卢氏县享受越来越多医保优惠政策的贫困户,最近又享受到了大病兜底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难题。家住范里镇冯家岭村的曹某某,现年52岁,2017年因患重大疾病,先后在黄河三门峡医院进行住院治疗4次,共发生医疗费用47377.01元,其中医保目录内费用40255.55元,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的报销,共报销医疗费42664.69元,自付医疗费4712.32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0%。为什么报销比例如此之高,现在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县大病兜底医疗保险政策。
    一、哪些人群可以享受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政策?
    按照规定,我县建档立卡未脱贫的人口均可享受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政策。
    二、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
    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由政府出资,个人无需缴费。
    三、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的待遇如何享受?
    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规定范围内,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任何第三方(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包括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治疗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的目录外费用),全部进入三门峡市大病兜底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大病兜底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起付线为0元,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目录外费用起付线1000元,按80%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20万元。
    四、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医疗保险政策能享受多久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可享受三年。
    五、报销都需要什么资料
    (一)三门峡以内小额报销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报销人需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3.医院出具的住院医疗发票原件、出院证、费用申报表(或加盖原件留存处公章的复印件)。
    (二)三门峡以内大额和三门峡以外就诊报销所需资料:
    1.出院证、诊断证明、费用总清单、病例(医院盖章);
    2.住院医疗费用申报表(加盖医院医保科盖章);
    3.医院出具的住院医疗发票原件(或加盖原件留存处公章的复印件);
    4.患者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或存折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和行号,报销人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
    六、报销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销地点: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13号窗口。
    2.咨询电话:0398-718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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